2015年贵州省政法工作综述

01.02.2016  12:23

法治引领 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2015年贵州省政法工作综述  

全省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比上年度分别上升0.64、1.76个百分点,连续9年实现“双提升”……翻开2015年法治贵州建设的成绩单,一连串亮眼的数字背后凝聚着长期的努力。

法治贵州建设,平安为基,法治为魂。

过去一年来,全省政法战线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坚持科技运用创新,深入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了坚强的政法保障。

防控风险 服务发展

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全省政法机关的首要责任,平安建设的关键在于源头防范。

2015年以来,全省政法机关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着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化解矛盾纠纷不能只当“消防员”,更要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的发生。全省坚持以分类建立台账、每月调度、半年通报等方式,全面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推动源头预防落实到位。

救火”重在及时,“防火”重在平时。为构筑基层“防火墙”,提前介入做好群众工作,我省政法机关建立完善排查、化解、稳控和处置“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重大突出矛盾和信访问题集中化解“百日攻坚战”,坚持省领导包案督导,努力化解“骨头案”、“钉子案”。2015年,全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约36万件,重大突出矛盾化解率达96.5%,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服务大局、护航发展是全省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2015年,全省政法机关坚守发展底线,着力服务保障经济民生,运用法律手段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调节社会关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推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等新举措530余项;

——依法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商业保险、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互联网金融创新等各类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利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大力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强化事后追赃,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损失,今年以来,破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960起。

坚守生态底线,立足部门职能,突出各自特色。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蓝天”、“清水”行动,破获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4起。省检察院制定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宣传教育106次,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案件133件172人,努力防止因渎职、贪腐等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影响。

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

夯实平安贵州基础

社区好民警,警民一家亲。”在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中南派出所,一幅锦旗格外醒目,这是去年7月钻石广场业主和物管送给中南派出所阳明社区民警曹梁警官的。

锦旗的背后,映射出社区民警为百姓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勇敢和担当,更是平安贵州建设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环境的一个缩影。

群众的意愿是政法工作的“风向标”,群众的评价是政法工作的“试金石”。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盼,2015年,平安贵州建设扎实推进,佳绩连连。

——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黄赌毒”、“盗抢骗”等易发多发犯罪,部署开展了“两严一降”、“双提升”、“三个严打”、“向毒品说‘不’——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等专项整治行动,全省“两抢一盗”发案率同比下降14.7%,破获毒品案件6600余起,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着力提高社会面防控能力。积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建设,在全部县级公安机关建立特巡警队伍、在农村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模式,切实扩大治安防控覆盖面。

——及时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大力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开展严打“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火灾、爆炸等案件事故。

——大力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着力加强对流动人口、重点青少年、吸毒人员、刑释解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其中,“育新工程”已建成可接收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专门学校11所;“雨露工程”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000余人次,创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800余所;“阳光工程”建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企业231家,累计安置吸毒康复人员7.2万人。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基本要求。

一年来,全省政法机关精心组织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全力完成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努力打造司法体制改革的贵州品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四项司改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抓住贵州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7个试点省份之一的重大机遇,大胆先行先试,在花溪区、汇川区、榕江县、贵定县法院和检察院等4个县级法院和检察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办案责任制等多项改革。一年来,4个试点法院结案率同比平均提升2.72%,法官人均结案数达98件,同比上升了222.7%。4个试点检察院审查逮捕平均办案时间同比大幅下降,司法质效和司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明显提升。

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2015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意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职权。全省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三类诉讼案件集中统一审理和执行,以司法手段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强有力保障。省检察院在全国首家上线运行案件统一管理应用系统,努力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

执法为民,是宗旨更是行动。全省法院系统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检察机关设立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手段延伸和拓展检察职能作用。公安机关创新推出微信车管所、马背警务室、证件办理“派单制”等一批符合山区特点的惠民举措,优化户籍、交通、消防、出入境等行政管理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司法行政机关加强“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