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1.08.2014  12:18

  问:据我们了解,贵阳市2011年被中央文明委和全国爱卫会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贵阳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卓有成效,请问,贵阳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及空气质量状况如何?

  答:到2012年,贵阳市共有10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别是太慈桥、市环保站、冶金厅、鸿边门、马鞍山、小河区、花溪区、乌当区、金阳区和桐木岭。其中,桐木岭为清洁对照点,不参与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除对老三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进行监测外,新增监测项目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

  目前,国家空气网与我市10个国控监测点位直连,实时自动调取各点位的实时监测数据。国家根据自动调取的监测数据,每小时在国家环保部网站上自动发布各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污染物浓度、指数和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

  我市现有10个点位中,桐木岭(位于花溪区高坡乡民族中学内)为清洁对照点不参与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现有的9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点位,分别为:

  太慈桥(位于贵阳发电厂大门旁神奇水厂内)、市环保站(位于环保局办公楼顶)、冶金厅(位于原贵州省环科院楼顶)、鸿边门(位于贵阳医学院基础一号楼顶)、马鞍山(位于黔灵公园园林科研所内)、小河区(位于小河区政府楼顶)、花溪区(位于花溪水厂内)、金阳新区(位于贵阳一中内)、乌当区(乌当区行政中心内)。

  自2012年12月起,在原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基础上,新增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达到6项,且全部监测项目均为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2013年1月至4月,贵阳在全国74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中排名情况如下:1月综合指数8.1,位列第26名;2月综合指数2.45,位列第10名;3月综合指数3.66,位列第28名;4月综合指数2.87,位列第11名。

  1月至4月,贵阳在周边7个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成都、重庆、长沙、昆明、南宁、贵阳)中排名如下:1月位列第4名、2月位列第2名、3月位列第2名、4月位列第2名。

  问:贵州省在水污染治理、管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或做法?

  答:成效。主要表现为水质总体较好,全省44条河流85个监测断面中,有83.5%达到或优于所在功能区类别标准,出境河流达标率达到85.7%,赤水河所有断面基本达到二类水质标准,全省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1.4%,比2011增加4.6个百分点。

  做法:一是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先后实施了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保护河长制。2009和2012年,省政府分别在清水江流域的黔南州与黔东南州、枫湖流域的贵阳市与安顺市实施了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同时,省政府还在三岔河、乌江、清水江及赤水河流域实施了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制建设。省人大针对重要饮用水源和流域环境保护,先后颁布实施了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夜郎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和贵州省赤水河环境保护条例。省政府即将批准下发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并启动了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贵州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三是狠抓污染治理。通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挂牌督办以及深入推进清洁生产等措施,切实加强流域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废水排放,先后集中整治了乌江、清水江、赤水河、息烽河等流域污染。

  问:贵州省提出9个中心城市“创模”的意义何在?“创模”对广大市民群众又有什么影响?

  答:2012年5月,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省委省政府提出: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及凯里、都匀、兴义9个城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启动了全省主要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简称“创模”)行动。

  在贵州省加快发展、同步小康的发展阶段中。加快工业化、加快城镇化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真正实现新型工业化和绿色城镇化,需要一个有力的抓手和载体,创模无疑是现阶段一个现实有效的举措,通过创模切实加强城市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的可持续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既享受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也享受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

  环保模范城市是城市环境保护欲经济协调发展的典范。涵盖了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等各个方面,是集环境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全面兼顾的一套完整的创建体系。“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已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标志,形成全国城市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创模的内涵是民生为要。通过创模,切实提高城市政府提供环保公共产品的能力和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通过创模实施一大批环保民生工程、强化环境监督与管理,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维护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益。

  通过创模,完善和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使广大市民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参与环境公益行动,监督和支持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

  正如贵阳市“创模”工作宣传口号一样——“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有责”,例如“两湖一库”饮用水源地的专项保护、市辖区内贵阳电厂、贵州水泥厂甘荫塘厂区等重点工业企业的关停与搬迁、南明河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的逐年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稳中有升等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民生效益和环境效益,都与我们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据国家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电话随机调查统计,贵阳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2010年度为63.5%,2011年度为69.32%;遵义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2010年度为57.41%,2011年度为65.76%。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我省的贵阳市、遵义市通过这几年的创建,虽然离“国模”还有一定距离,但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问:环境保护部门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做了哪些工作?

  答: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国家发展五位一体布局的重要方面,是科学发展的关键环境和重要领域。以生态文明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战略任务。既需要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又要从基层基础着手扎实推动,既是价值观的改变,也是生产、生活行为模式的转变,需要全社会各领域各层次合力推进。环保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和主力军,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

  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独特的优势,已经成功进行先行先试。环保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所做的工作有:

  1、探索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这是阶层设计层面的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正在组织研究制定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2、严格执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切实稳定和改善环境质量。

  3、将污防减排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倒逼机制和有力抓手,加快构建全省污染防治设施体系。

  4、扎实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生态建设示范区,包括生态省(市、县)、生态乡镇、生态村,是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是最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过渡阶段。我省初步建立了生态创建标准体系,制订实施了省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标准。创建了4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县、32个省级生态乡镇、148个省级生态村。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已命名的国家、省级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生态村进行了奖励。

  5、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6、加大宣传教育,引导鼓励绿色消费观念和行为,夯实社会基础。

  问:今年初以来,我国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了严重的雾霾污染事件,针对Pm2.5污染治理,我省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防范和治理?

  答:今年初以来,我国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了严重的雾霾污染事件。我省尚未发现如此严重程度。

  PM2.5是形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和首要因素。PM2.5(细颗粒物)来源广泛,据初步分析,PM2.5来自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和自然因素,但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等人为活动是产生PM2.5的主要原因。针对PM2.5的治理,是一个艰巨、长期、系统的工作,我省从以下四个方面已经开展综合治理:

  一是燃煤污染和工业粉尘污染的治理:对燃煤机组和锅炉的脱硫实行全覆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30万KW以上的火电机组实行脱硝。从全省情况看,燃煤机组脱硫效率总体到达了80%以上,脱硝工程正在按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分期建设,届时,脱硝效率将达到70%以上。对火电机组和其他燃煤锅炉、水泥等建材企业实行先进的除尘技术进行治理。

  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监管和治理。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试点工作,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城市扬尘管理和防治,对建筑道路施工场地、企业物料堆场、道路清扫保洁加强管理,防治扬尘形成二次污染。

  四是开展VOCS防治。从事喷漆、石化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作业,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治理。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大煤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大力开展工业废气回收利用,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鼓励采用节能炉灶,逐步淘汰传统高污染炉灶。

  总之,PM2.5的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所涉及经济结构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涉及废气污染控制、涉及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涉及广大市民参与配合。我们将PM2.5防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作为环保部门的紧迫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有所作为,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