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全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2014  11:21

关于2014年度全省广播影视系统专业技术

职务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9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4年播音系列和广播电视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局属各单位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市(州)人社局委托评审的广播影视系统播音、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省直有关单位委托评审的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广播影视工程技术的人员。申报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人社厅通知执行。

(二)政策咨询平台。贵州省播音系列和广播电视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政策咨询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指定专人负责解答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依据。今年将出台新的职称评审条件,为方便申报人员制作材料,了解新的评审条件,2014年职称评审新、旧标准一并执行。(新的职称评审条件将于近期上挂到原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门户网站)

(二)申报时间计算标准。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从业资格要求。申报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四)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数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02号令)执行。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期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期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今年继续对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学时要求给予放宽,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完成100学时,初级的完成40学时。以上学时均需含公需科目学习测试。继续教育学时数的计算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执行。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地各单位在职称推荐评审中,要认真核实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数。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人员范围及放宽、免试条件按照《关于开展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8〕35号)规定执行。凡晋升中级、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4科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即中文WindowsXP操作系统、Word2003中文字处理和Excel2003中文电子表格,第4科自选。申报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3科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即中文WindowsXP操作系统、Word2003中文字处理,第3科自选。

(六)职称外语。职称外语的专业类别、等级及免试范围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496号)规定执行。

(七)资格证书审核。申报人员要按照《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要求,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年度审核工作。未经审核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直属各单位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到局人事处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年度审核工作。

(八)其他。对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审核。各地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相关材料,不得报送任现职以前的材料和不相关的材料。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不得回避问题,上交矛盾。

(二)公示及承诺。各单位在报送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公示,接受广泛的监督,无异议的才能报送。今年继续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附件1),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材料报送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贵阳市青云路474号)。

(四)评审。评审在2014年第四季度进行,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将对初审结果、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材料清退及证书办理。省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请于2015年3月底前持照片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统一办理资格证书,并领回送评材料;市(州)人社局委托评审的资格证书由地方人社局办理,送评材料于2015年1月底前领回。逾期不取的申报材料,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统一销毁。

四、申报材料

(一)内容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2.申报材料公示及公示结果说明原件;

3.申报人业务自述原件;

4.单位推荐意见原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放宽证明材料);

8.播音专业申报人员须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9.《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原件;

11.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中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15.论文和论著(提供原件审核)。申报播音指导的,在申报材料中指定一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为代表论文,代表论文需报送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附件3)。代表论文格式为:word格式制作,A4纸打印;标题字体为二号宋体加粗,正文字体为三号仿宋体,一级标题为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三级标题为仿宋体加粗。

(二)要求

申报材料需用档案袋报送,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和联系电话;材料1-12用A4纸制作,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对表格填写不规范、未按顺序编制目录和装订的材料不予接收。

五、其他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广播影视系统编辑记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因行业管理需要,广播影视系统编辑记者委托外评的,各单位要审核其从业资格,须取得《新闻记者证》或《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才能推荐评审。

(三)转评。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从事工作与原工作分属不同系列,但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以申请转评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经评委会批准转评的,任职资格时间从原取得资格时间算起。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按破格条件申报。

(四)由机关调整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由机关调整到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可以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首次申报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台阶)的限制,不受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限制。根据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后的实际工作年限,按照正常申报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的最低任职年限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评审时,除考察其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情况外,还应结合其在机关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日常工作量、考核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进行客观、公正地综合评价。

(五)高级现场答辩、正高级代表论文送审。2014年继续实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场答辩,探索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度。

附件: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3.代表论文基本情况表

2014年6月20日

(联系人:陈高;联系电话:0851-5665300)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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