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和贵阳市民政局联合组织召开传达学习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座谈会

07.03.2016  19:05

        3月4日上午,省民政厅和贵阳市民政局联合组织召开传达学习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学习传达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把握好《指导意见》总体要求,领会好指导思想和遵循基本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会上各省直、市直有关单位,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代表结合各自实际对“如何细化《指导意见》主要任务”、“如何从加强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如何明确奖补实施的范围和条件”以及“如何在城市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的绿色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积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建言献策。     杨春兴副厅长在会上指出,自我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 2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17号)文件以来,新型绿色生态的殡葬方式逐渐被大众所认知,但要实现让群众自觉参与节地生态安葬,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指导意见》是我们新一轮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指南,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注重引导与创新发展、分类指导与统筹推进四个结合,把生命文化和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使满足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通过对我省节地生态安葬现状的调研,加强学习宣传,加深全社会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识与理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商、服务协调、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共同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顺利实施。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林业厅,贵阳市国土资源局、贵阳市农委、贵阳市生态委、贵阳市林业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贵阳市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贵阳市各公墓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