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制定出台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人工耳蜗管理实施细则

26.07.2019  03:30

        7月23日,省残联制定出台《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和重点康复人工耳蜗项目规范管理办法和程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省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和重点康复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实施,遇到许多的矛盾和问题,亟需得到规范和管理。近段时间以来,省残联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遵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狠抓落实。制定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和人工耳蜗实施细则,就是为了加强我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的管理,全面提升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而出台的规范性措施。
      康复机构管理办法,以坚持标准,竞争择优;自愿申报,分级审批;机构认定,全省有效;就近就便,优化配置;管理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着重规范康复定点机构的管理权限、职责,机构准入和退出标准,解决了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的认定、康复服务提供、机构内部管理、经费保障和结算、监督检查、违规处理等一系列多年来没有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使广大残疾人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是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范围、标准及程序,确保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和康复服务效果而制定的规范性措施。强调坚持保基本、全覆盖、零拒绝、抢救性、公益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的积极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釆取安全快捷措施,激发社会优势资源,实施全省范围无障碍转介,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符合救助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及时得到人工耳蜗康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