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5〕231号

14.06.2015  20:0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贵阳市“5.20”地质灾害住宅楼垮塌、遵义市“6.09”私人自建房垮塌和“6.14”居民住宅垮塌等事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认真总结教训,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就立即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时间

我省范围内各类建筑,包括既有居民住宅、既有村镇居民住宅、既有公共建筑、永久性建筑边坡和在建房屋建筑。

(一)既有居民住宅。重点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商品房、房改房等各类居民住宅。

(二)既有村镇居民住宅。重点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村民自建、加层房屋,包括违法违章的已建成房屋。

(三)公共建筑。重点是人员密集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楼、危楼等各类房屋。

(四)永久性建筑边坡。重点是对相邻建筑有安全影响的永久性建筑边坡。

(五)在建房屋建筑。重点是住宅工程、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

(六)排查时间。排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二、排查内容

(一)既有建筑及边坡重点检查外观及变形、周边环境、和使用情况。

1、外观及变形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物外墙、大角、阳台、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存在裂缝,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或者变形有无加速的情况。

2、周边环境。主要检查建筑物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特别要检查房屋及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使用情况。地下室是否有渗漏水现象、底层房屋供排水管线是正常。房屋装修是否改动结构,永久建筑边坡坡顶、坡脚是否有危及其安全的行为。

(二)在建房屋建筑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内容要求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治理工作,要以“生命至上、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强化“落实”二字,严守“红线”和“底线”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二是各级部门要制定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建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各级部门要召集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排查精神层层落实到每个具体项目、小区、住户。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加强与当地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等政府部门基层组织联系,联合开展排查,并加强技术指导,制定房屋安全使用手册及排查表,分发到各住户。四是我厅将本次排查工作列入对各市(州)主管部门2015年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各地要定期开展督查、对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使排查整治取得实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自查自纠。各单位、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产权人、使用权人、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本通知要求对房前屋后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业主、住户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物业公司、产权单位,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街道、居委会等政府基层组织。

(三)落实隐患整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隐患,要第一时间督促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一般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对暂时无法处理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时,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产权单位要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加强对危旧房屋的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信息上报不及时、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及时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物业管理单位、各产权人、使用权人等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各级住建部门要根据检查、巡查、基层上报、举报投诉掌握的隐患,建立专门台账,台账内容要准确齐全,隐患描述清晰。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5〕228号)要求分别报相关处室。每周星期一(12:00前)向我厅上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信息;每月28日前报本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并将本辖区排查情况书面报当地政府。

(五)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访接待、舆情应对等工作,落实好节假日和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要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