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5〕295号

04.08.2015  19:24

关于开展全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652号)、《贵州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全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专项检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2015年7月中旬至12月底,检查范围为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威宁县、仁怀市。并随机抽查市(州)所属县1个。

二、检查内容

1、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2、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和项目台账建立情况;

3、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结合《重点工作督导“厅长包片、处室包县”分工方案》( 黔建办通〔2013〕306号),各处室每季度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时要将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列入督导内容。 结合《201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计划》(黔建建通〔2015〕119号),各检查组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时要将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列入检查内容。分片督导检查组与质量安全检查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具体分工见附件1)

检查工作按照全面掌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走访等方式进行。各检查组在开展检查时,要组织地方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巡查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及时反馈市(州)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工作,联络员信息于2015年8月10日前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851—85360292)

(二)检查组深入基层,认真巡查,认真分析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市(州)、县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对巡查中查出的问题,要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由省厅实行挂牌督办。

(三)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重点说明各地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统计已巡查的市(县)和项目数,形成检查报告经组长审核后报厅建筑管理处。

附件:1.贵州省 2015年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分工表

  2.2015年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汇总表

  3.2015年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项目信息表

  4.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联络员信息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