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4年度第四次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的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组织2014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四次统考的通知》(中消协[2013]42号)精神,贵州将于10月26日举行2014年度第四次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职业名称是建(构)筑物消防员,等级为初级和中级。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初级报名对象和条件:经过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在建(构)筑物消防员岗位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报名对象和条件: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③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报名时间期限和地址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4年10月25日中午12时,地址:贵州省消防学校训练塔(7号楼)3楼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址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全天,凭身份证或鉴定考试交费收据到贵州省消防学校训练楼(7号楼)3楼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领取。
五、收费标准
按照黔发改价费[2014]1286号《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初级收取260元/人鉴定费,中级收取300元/人鉴定费。
初级实操补考收取190元/人鉴定费,理论补考收取70/人鉴定费。中级实操补考收取230元/人鉴定费,理论补考收取70/人鉴定费。
六、考试方法和标准
理论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理论考试:2014年10月26日上午9:30——11:00。
考试地点:贵阳市白云区第七中学(贵阳市白云区长山路49号)。
实操补考:2014年10月27日下午9 :00——16:00
考试地点:贵州省消防学校(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
八、注意事项
1、考生要自带黑色签字笔应考,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2、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未带者不准进入考场。
3、替考者、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者以零分计,同时禁考1年。
4、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贵州)站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