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季度对黔东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19.05.2016  18:00

关于一季度对黔东南州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6〕185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促进质量安全事业的健康发展,2016年3月29日至30日,按照“四不两直”和随机扫街抽查项目的方式,对黔东南州凯里市及黄平县在建工程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凯里市监管的中国联通贵州黔东南通信综合楼、中国振华集团红州无线电厂公租房及黄平县监管的2014年棚户区改造黄平县建设项目3个在建房建工程。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在建项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等)、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建筑市场行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等,并对县市监督机构和人员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现场比对考核。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还是比较规范,基本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况。据统计,在441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为403项、不符合项38项,分别占总检查项的91.38%、8.62%,对2014年棚户区改造黄平县建设项目下发了《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设计方面: 一是建筑工程勘察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存在现场检验、勘察纲要、试验资料的验收和签字不符合要求;二是设计单位在计算书和图纸方面存在设计取值依据不清等。

(二)工程质量方面: 一是个别填充墙未全部落在梁上,个别短肢剪力墙错台;三是个别地面起灰严重;三是楼梯平台处柱子轴线错位,钢筋焊接竖向错位偏大,局部钢筋保护层不足。

(三)市场行为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施工手续未完善;二是个别项目经理到岗履职不足;三是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

(四)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临时用电安全隐患较多,施工现场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不符合JGJ46-2005标准中“TN-S”配电系统要求;二是部分项目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不到位,如在搭设的模板支撑体系未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水平连接杆件缺失,不符合JGJ162-2008与JGJ59-2011标准要求;三是施工现场警示标识标牌少;四是临边与孔洞的防护设置不到位。

(五)新型墙体材料使用: 建设单位未按《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办理相关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

(一)请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将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每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 《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