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O一五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遵义市检查情况的通报

02.06.2015  21: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二O一五年第二季度

全省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遵义市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5]218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2015年5月7日至5月13日,我厅第十一组对遵义市的湄潭县、赤水市进行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共抽查了4个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2.5478万平方米,其中,湄潭县项目2个,赤水市项目2个。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在建项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多数项目的参建方安全行为还是比较规范,基本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施工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况。据统计,在385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为237项、不符合项148项,分别占总检查项的61.6%、38.4%。其中,遵义湄潭县爱家盛世名城12、13、14、15号楼;遵义赤水市凯晟国际大酒店1#楼;赤水市西门北门古城垣棚户区改造幸福里小区商住楼等项目检查情况相对较差,受检工程不符合率30%以上。

对遵义湄潭县爱家盛世名城12、13、14、15号楼;遵义赤水市凯晟国际大酒店1#楼;赤水市西门北门古城垣棚户区改造幸福里小区商住楼3个项目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通知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方面

1、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在岗履职。(如江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黄文)。

2、施工单位随意外聘其他单位人员来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邓火国、项目技术负责人贾万春,赤水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蔡宗华)。

3、监理单位总监未到岗认真履职(如赤水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贾燮峰)。

(二)现场安全方面

1、施工现场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塔吊安装施工方案现场已安装使用还未报审批,严重滞后 。(如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赤水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施工现场开关箱一箱多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塔机附着采用焊接(刚性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赤水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模板支架扫地杆、水平拉杆缺失严重。立杆自由端伸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4、外脚手架连墙件较少,楼层临边、电梯井口边、电梯井内防护不到位。

(三)现场实体质量方面

1、现浇板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楼梯面与底筋形成一

体成一层,构造柱留设错位。

2、现浇板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楼梯施工缝留置不符合要求。

3、楼板有离析现象,砌体大面平整度差,水平缝高低不一,抹灰前未打粑吊线,未挂网、弹浆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

(一)请江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公司、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赤水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企业和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赤水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遵义建工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将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每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本次受检的湄潭县、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整改情况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于2015年5月25日前报送我厅。

 

  附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