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娟:建筑市场转包等行为到了非下狠手治理不可地步

26.09.2014  12:10

国际在线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倪虹、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介绍“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现在大家都比较关注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这次提出要严厉打击。与之前相比,这次突出有什么新的措施或者亮点?另外大家也知道,建筑施工违法分包发包造成了大家都探讨的农民工拖欠工资的问题,保证这些务工人员的权益上未来要做哪些工作?

吴慧娟:

建筑市场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行为是多年的顽疾,确实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的隐患,也存在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些年来我们感到这些问题有点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到了非下狠手治理不可的地步。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转包、违法分包还有挂靠都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这次重新制定了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的认定查处办法,还有我们把建设部原来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124号令进行了修订,现在是19号令。

从查处办法,还有部令的修订,主要从几个方面跟以往相比有新的内容:第一,明确了什么叫转包,什么叫违法分包,什么叫挂靠,还有违法发包,这四种情形,把这四种方面的情况都明确了。比如说在违法分包当中列了8种情形,挂靠列了8种情形,还有转包是7种情形,违法分包是8种情形,在文件里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上可以明确的确定。

第二,我们在处罚上对部令进行了修订,有了新的规定。原来的部令,处罚是1-3万,这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罚款上升到有的是工程合同额的0.5-1%,有的到2%-4%,就不再是1-3万,违法成本提高了。

第三,除了处罚以外,我们还制定了行政措施。大家也知道,企业最怕资质给取消或者降低,也怕不允许他投标承揽新的任务。对个人来说,他也怕注册和执业方面给予限制。所以,我们除了行政处罚以外,也提出了一些行政措施,对企业有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等行为,发现一次,就在3个月内不得在违法地承揽新的任务。如果第二次发现,就6个月内不得再承揽新的任务,禁止他投标。如果第三次发现,就直接降低他的资质等级。从这个行政措施来说,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遏制。

对个人来说,如果发现个人有挂靠、卖证,就吊销,五年以内不允许再注册,不得担任施工项目的负责人。我们也做了统计,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里面,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我们希望通过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