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公示

25.04.2016  20:37

2016年安许可延第(3)批

关于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发〔2005〕28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黔建施通[2011〕148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124号、关于强化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331号文件,经审查,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资料基本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联系电话0851-85360281。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