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设通﹝2015﹞491号

25.12.2015  16:01

关于核对全省勘察设计企业持有资质情况和开展

2015年度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5]60号),2015年度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已经正式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为方便企业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各企业均可自行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免费应用电子信息系统上报电子数据。为了更好地完成2015年度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落实贵州省目前实有勘察设计企业具体数量,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的贵州省勘察设计企业及资质信息明细(勘察、设计、一体化)(截止2015年12月10日) (详见附件)予以发布,请各勘察设计企业根据本企业持有资质情况(组织机构代码、持有资质种类及有效期等)进行核对,并于2016年元月二日前将核对结果以电子文档或传真形式报至贵州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请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督促所属勘察设计企业及时按要求进行核对并反馈。

关于2015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报送工作,请各勘察设计企业在2016年2月10日前完成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各单位数据报送人员应认真学习附件2《统计报表制度》,单位法人为数据报送第一责任人。如没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上报统计数据,全省通报批评,并计入企业信用不良档案。

联系电话:0851-85360423,85360405

传真:0851-8536042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贵州省勘察设计企业及资质信息明细(勘察、设计、一体化)(截止2015年12月10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