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12.12.2018  15:21

  近日,《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三大清单管理制度严控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我省将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绿色通道类(绿线)、从严审查类(黄线)、禁止审批类(红线)等三大清单管理制度。该《办法》明确项目环境准入条件。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

  《办法》指出,我省将坚决执行“五个一律不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无成熟可靠污染治理技术、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

  同时,严格执行“三个必备”条件,即规划开展规划环评且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主要污染物(含涉及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的必要条件。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建设项目,在切实采取有效的环境减缓措施或完成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之前,一律不予批复其环评文件。(记者 杨林国)

[责任编辑: 刘菲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