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总工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宣传劳模活动

29.06.2015  10:45

为深入贯彻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日,黔东南州总工会决定在全州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学习宣传劳模活动。

学习宣传劳模活动,由县(市)、开发区和州直单位工会就近组织本地本部门的劳模开展,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并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效应,组织开展“五上五进”。即一方面开展“劳模精神”上讲堂、上报纸、上广播、上电视、上网络。充分地利用道德讲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开辟专栏或专题,组织集中宣传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全州4名荣获全国劳模和51名荣获全省劳模人物的先进模范事迹,挖掘他们的闪光点,形成学习宣传舆论热点,营造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用“劳动精神”引领全州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开展“劳模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一是结合企业实际,把“劳模精神”融入到企业职工思想文化教育中,引导广大职工诚实劳动,勤奋劳动,创造性劳动,奋发有为。坚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岗位标兵”等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各项劳动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节能减排等建功立业活动,在职工中树立“美好生活源于奉献、和谐企业源自发展”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二是结合机关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当好人民公仆”等为主要内容的宗旨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以劳模为标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做好事实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好干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为黔东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三是把“劳模精神”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用“劳模精神”感染和激励师生,扎实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努力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四是结合乡镇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农村的工作特点,用“劳模精神”强化乡镇干部的宗旨意识,知群众之冷暖,解百姓之忧难,同时激励广大乡村人民群众勤劳致富,模范守法,邻里和睦,积极投入“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五是针对社区居民群众的需要,用“劳模精神”引领居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讲文明、讲礼仪、讲节约、讲环保的良好习惯蔚然成风,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时时处处传递社会正能量。用“劳模精神”推动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小区”、“和谐社区”、“星级家庭”、“文明示范户”、“好邻里”、“好婆媳”等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