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23.12.2014  03:56

贵阳市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2012〕749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决定在全市部分国有企业、获名牌产品骨干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首席质量官的目的意义

设立首席质量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席质量官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推行这项制度,有利于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质量工作者履行职责,发挥专长,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区、县(市)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开展此项工作。

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首席质量官岗位设置。首席质量官作为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主管人员,一般应由企业决策层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其开展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工作部门,应当隶属于首席质量官直接领导。

(二)首席质量官任职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经过质检部门组织的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并接受年度继续教育。

(三)首席质量官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

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并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等。

(四)首席质量官工作权责。向企业决策层提出加强质量工作的措施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本企业各岗位质量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部署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的检查把关;组织在企业中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并主持本企业内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首席质量官聘任的基本程序

(一)资格培训。企业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任职资格证书。

(二)企业聘任。对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发首席质量官聘任书予以聘任。

(三)报备管理。首席质量官管理采取登记备案制。受聘的首席质量官在聘任一个月内应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质量责任的主体。企业要积极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提供首席质量官工作平台,把优秀的质量管理人才推到质量管理的前沿,推进质量创新,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要充分发挥首席质量官作用,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采用现代管理理念方法,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津贴,与绩效考核挂钩;对首席质量官必要的工作经费和继续教育经费予以保证;要坚持实行重要质量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二)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市质监局统筹各区、县(市)质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首席质量官集中教育培训或参加上级机构的培训课程,提升首席质量官素质和能力。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相关企业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切实的质量人才培养计划,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培训。

(三)加大交流学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质量攻关成果评审、首席质量官服务企业行、首席质量官继续教育等活动,推介成功企业质量管理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开设首席质量官访谈,邀请质量专家和学者与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推广先进企业的质量文化和质量管理的成功案例,破解企业质量管理难题。

(四)强化人才队伍管理。取得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的人员,统一纳入贵阳市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并实施动态管理。企业首席质量官应在贵阳市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库中选聘,并由企业颁发聘用书。获得企业聘用的首席质量官,凭聘用书到各区、县(市)质监部门进行备案,各区、县(市)质监部门及时上报备案登记情况。

五、鼓励措施

(一)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列入评价企业名牌产品内容。

(二)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纳入市长质量奖评价内容。(三)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纳入质量信用内容,并作为

贵阳市产品质量“红榜”企业评价参考。

(四)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纳入贵阳市优秀新产品和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评价内容。

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