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14.03.2017  18:36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逐一登记,认真核查经营主体资格。以全县辖区内校园及其周边50米范围为重点整治区域, 组织人员对区域内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核查食品餐饮经营户及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目前,检查校园中小学食堂和托幼机构共98所,食品经营服务单位46家。

      二是落实自查自纠,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校食堂负责人、各食品经营业主等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目前,共收到各学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各98份。

      三是加强监管内容,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的经营条件,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同时,对所有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的原料及食品采购、索票索证、保存储藏、餐具消毒等进行检查,督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原料及食品,严格索票索证制度,科学合理堆放储存,并选用适宜的方式方法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和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对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经营户,坚决依法进行取缔。目前,共出动车辆3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次检查食品品种121余种,并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98份,并与各类学校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98份。

      四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齐全。

      五是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在检查工作中,要求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加工制作野生菌,严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要求学校食堂建立用餐食品留样制度和执行情况。对学校食堂、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加工间内外环境是否卫生整洁;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正常、有效使用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没有严格落实规定及设施欠缺的学校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0余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口头警告6户。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