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开展环保大检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

14.02.2015  09:40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1月1日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继续深化“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三同时”、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交通干线沿线污染防治、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为确保环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市坚持“铁腕治污,不欠新账”,将环保工作目标从单纯的打击环境违法定位到全面提高和规范我市环境管理水平、降低我市环境风险上来,着力围绕排查、打击、整改等重点系统性开展工作,通过依法严查、严处、严管发现的环境问题,督促企业依法生产,消除环境隐患,牢牢守住生态底线。

  在深抓排查方面,我市强化环境监察,统一检查方法和标准,让排查工作全面、深入、彻底地开展,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每一个污染企业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管理情况,分类施治。在严抓打击方面,执法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规定,依法严格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拘留、刑事处罚,以打开路,形成震慑,彰显法律威严。在重抓整改方面,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绝不一罚了之,而是紧盯环境问题整改落实这一核心,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合格、全面规范运营,达到环保法规的管理要求,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通过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开展,全市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效果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62人次,检查企业605家,其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企业55家。对已发现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已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以下达行政命令的方式限期治理7家,实施停产整治12家;对于已进入立案程序40家企业,处罚金额达169余万元,市生态文明委近期已立案办理贵州申发久长科技有限公司、李立砂石厂、余永富砂石厂无证排污等7个典型案件。

  (记者 路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