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20.07.2016  21:2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贵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开阳县不断加强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巩固提升对施工工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洗车率6个100%进行监管,督促建筑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防扬尘污染。二是加大对县城清扫力度,对县城主要街道每天进行四次机扫洒水降尘,道路机械清扫作业率达71%,机扫、洗面积128万平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三是通过网格包保、把握重点区域、错时检查的方式,集中开展烟油专项治理行动,对检查不合格的经营户下达限期责令整改书面通知书,督促其采取无污染燃料或电子加热设备并加装相关油烟净化设备。四是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防治企业的监督管理,主要检查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厂区环境整治等情况,确保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五是积极推广清洁燃料车应用,目前共有LNG公交车30辆,CNG出租车139辆,LNG班线客车3辆,石达天然气加注站已于2016年4月初建成并投入使用,已能满足该县LGN、CNG车辆加气需求。六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贵阳市燃煤锅炉节能环保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目前已淘汰燃煤锅炉14台41.4蒸吨。六是组建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各乡镇对责任区域实行包保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处理露天随意焚烧秸秆等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在公路沿线和各村相对集中的地方张贴秸秆、垃圾禁烧宣传资料。七是抓好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大型货车、脏车进城,有效防止了因大型货车、脏车等行驶城区道路产生扬尘污染现象,加强说服教育和签订承诺书,对污染严重和屡教不改的实施处罚。八是督促生产矿山、来料加工厂等安装了喷淋除尘装置,要求所有运输车辆按照要求进行覆盖,并对非法砂石厂进行整治关闭。九是按照市商务局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完成了27座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有效防止油气对环境的污染。十是抓好林业绿化工作,通过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植被恢复费建设等生态林业工程,该县森林覆盖率达52.07%。

  二、取得的工作实效

  为加强对环境空气状况的监测,开阳县投入251.16万元在开阳一中和开阳自来水厂处建设监测6个参数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2014年6月底投入运行。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该县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2016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排名从全市第三位上升到第二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禁止秸秆焚烧工作涉及全县16个乡镇广大农村,涉及面广,村民认识不到位,管控难度较大,同时禁止焚烧秸秆后秸秆的有效利用需要大量的相关项目支持。二是由于该县工业和民用燃料基本以煤炭为主,县城天然气工程建设局部开通,使用燃气的覆盖率较小,特别是冬季进入10月份到次年3月份,居民使用燃煤取暖,导致PM2.5、PM10、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监测值升高。三是由于该县进入冬春季,出现大雾的天气较多,气压较低,空气污染物不易于扩散,导致了环境空气质量呈下降趋势。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资金投入,设立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专项资金,督促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单位或企业,把大气环境治理资金与清洁生产资金列入单位预算或企业经营生产成本中核算,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引导社会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公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全民参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积极性。三是依法取缔县城区域内经营性燃煤炉灶,要求使用电、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加快县城天然气工程建设,改变传统的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达到减少二氧化硫及PM10、PM2.5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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