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信息:开阳县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向好势头

15.12.2015  15:49
 

  2015年,开阳县全面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持续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执法行动,在节约能源、“三废”综合利用、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固废防治和利用、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向好势头。

  节能减排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据统计,化学需氧量排放低于1912.75吨,氨氮排放低于277.28吨,二氧化硫排放低于3519.65吨,氮氧化物排放低于1250.57吨,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目标考核之内。二是以“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提高“三废”综合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开工建设63个循环经济项目,总投资66.99亿元。以磷资源优势为依托,磷煤化工产业配套及“湿热并举”的磷煤化工产业新格局为基准,建成60万吨∕年磷石膏建材、加气混泥土生产线、120万吨新型干湿法水泥生产线等节能试点和节能“四新”推广项目。三是大力开发黄磷尾气、黄磷废渣、磷石膏等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实施了路发公司60万吨磷石膏建材、国华天鑫公司1000吨黄磷尾气制草酸酯中试装置、国华天鑫公司5万方仿石材及15万方加汽混凝土、开磷集团24兆瓦硫酸装置余热发电、开阳化工公司15兆瓦余热发电、路发公司9兆瓦硫酸装置余热发电、紫江水泥公司4.5兆瓦余热发电、鑫天合公司7万吨草酸及1万吨乙二醇等一大批循环经济项目,工业“三废”利用项目全面推进,综合利用率达61.3%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大大提高了资源配合利用效率,减轻了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以加强河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环境整治为重点,不断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实现“碧水长流”的水环境保护目标。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加强了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蓊荫水库综合环境整治为重点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施了蓊荫水库周边自然村寨湿地生物净化工程、县城西片区雨水收集引流工程、蓊荫水库沿湖土地实施围网工程、蓊荫水库沿湖土地景观绿化等工程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二是以洋水河流域综合环境整治为重点,围绕“一年明显好转、两年见成效、三年实现常态化管理”的目标,全面落实好源头治理、工程治理、执法监管、水质监测、宣传教育、公众监督“六大措施”,强力推进洋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前,洋水河治理工作初见成效,水质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三是“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按时完成贵州省乌江流域2015年环境保护河长制及贵阳市乌江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推进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村寨生态搬迁工作,完成省、市安排的其他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四是组织实施《开阳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对“三尘”(扬尘、烟尘、粉尘)、“三气”(尾气、油气、烟气)、“三堆”(煤堆、灰堆、渣堆)和“三场”(建筑场、渣土场、物流场)污染环境的管控和整治。五是投入250余万元于2014年6月建成了开洲大道和城西村两个六参数的空气自动站,实时监测环境空气中的SO2(二氧化硫)、NOX(氮氧化物)、CO(一氧化碳)、PM10、PM2.5的变化情况,除按照省市的要求将自动站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运维托管外,还明确专人负责自动站的监控和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六是积极开展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任务。2015年全县共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证标志绿标7520套,淘汰黄标车234辆,全面完成贵阳市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目标任务。今年以来,该县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率保持良好,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93.7%。

  环境应急处置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环境应急意识,提高全县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按时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环境应急业务培训,不断提供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同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特别是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检查、督导力度,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储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能“拿得出、用得上”。2015年,全县范围内未发生特大(I级)、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率达100%。

  生态环境执法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每月定期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或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案件。截止目前,该县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58人次,检查企业252家次,实施各类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件,罚款金额共计132万元(案件涉及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以及违反固废乱堆乱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执法文书32份,查封关停企业1家,办理移送法院执行5万元按日3%计罚1件。二是深入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木材流通领域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行网格化管理,严查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66起,查处66起(其中滥伐36起,违法运输木材11起,非法收购木材5起,森林火灾11起,违法占用林地2起,擅自开垦林地1起),没收木材50.977立方米,罚款424054.3元,补种树木1340株,处罚70人次。全县共立林业刑事案件11起,破案2起,破往年积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

  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方面:一是积极配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参观及推介活动。完成 “青龙河十里画廊”、南江乡长官司等参观点环境布置、氛围营造等工作。截止目前,完成生态文明家庭36066户,创建比例达58.05%;完成生态文明小城镇建设8个(其中:南江、龙岗申报四星,已通过市级验收),占全县乡镇总数的50%;评定生态文明绿色学校14家(其中:四星级1家,三星级4家,二星级4家,一星级5家),生态文明绿色学校达97%。今年已创建并组织申报了45家星级生态文明机关,相关申报资料已通过贵阳市机关事务局。二是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工作。通过在省市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宣传报道该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动态、新进展、新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省市新闻主流媒体报刊共登载生态生态建设类稿件累计26条(其中:贵州日报7条,贵州都市报4条,贵阳日报12条,贵阳晚报3条)。同时,在交通主干道及县城设置100平方米以上的生态文明大型公益宣传广告3处,更新4次以上;三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青年学生、志愿者开展生态文明条例宣传、节能减排进万家、铲雪除冰等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活动4次以上。

  公园城市建设方面:一是按照构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山体公园、社区公园五位一体的城市公园体系思路,完成县城瑞安小区、公安局宿舍、水利局宿舍等7社区院落绿化提升工作。二是按照改造、提升、建设、规划一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园建设要求,该县在继续巩固提升开阳县二重山森林公园、开阳环湖湿地公园、南江大峡谷、猴尔天坑和白马峪景区等基础上,又完成紫兴社区马头寨公园建设,全面启动世纪白鹭湾湿地公园、滨湖音乐公园建设,为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现开阳“公园城市”的目标开好了局,起好了步。预计到2020年底,开阳县将建设51个公园。其中,城市公园6个,湿地公园6个,山体公园12个,森林公园6个,社区公园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