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开阳森林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

09.12.2015  19:07

2015年,开阳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贵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意见,坚守发展和生态保护“两条底线”,举全县之力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极力打造开阳发展升级版,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显著。

森林覆盖率从53.33%提高到54.33%(最新森林覆盖率结果将待2015年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完成后予以确认);落实天保工程145.481万亩,建设和管护义务植树基地100亩、义务植树75万株,四旁植树30万株;完成县乡村造林绿化2948亩(其中:人工造林1218亩,封山育林49亩,人工促进封山育林1681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营造林3.252万亩(其中:石漠化人工造林4513亩、封山育林28007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接续产业5720亩;完成市县级植被恢复人工造林14879.66亩(其中:市级植被恢复费建设12313.66亩、县级植被恢复费2566亩);完成环城绿化(久铜路开阳段)1824亩(其中:景观带建设163亩、景观林建设309亩、林相改造441亩、果品林建设911亩);完成花卉苗木基地建设1000亩;完成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保护任务2万亩;完成64.24万亩管护补助兑现任务,兑现森林生态效益基金806.44万元;完成森林经营面积3000公顷(其中:间伐335.8公顷,幼林抚育完成33公顷,自然恢复2631.2公顷),编制森林经营方案2个,规划面积1725公顷。

完成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并按要求报送清查成果;认真组织开展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制定了《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征收占用耕地、林地“同区域,同地价”调研工作;充分运用贵阳市林业地理信息系统,将林地征占报批、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木材经营加工、林木采伐、公益林管理及林权管理的信息录入系统,为及时掌握资源数据搭建信息平台,着力开展“林业云”建设;认真开展林权抵押登记备案6起、林地流转2宗、错证换发11本、调处矛盾纠纷4起、信访3起;认真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公益林投保工作,投保面积62.24万亩,投保面积达100%。

积极开展湿地公园申报工作,完成环湖湿地公园申报为市级湿地公园工作,完成白鹭湾湿地公园评定为县级湿地公园等相关工作。查处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案件5起,没收查扣野生动物死体27只,放生(移送)活体野生动物4只。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率”目标, 2015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1287亩,防治面积21287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年前预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0000亩,测报准确率为93.57%;经对所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进行监测检查,成灾面积178亩,成灾率0.013‰;全县种苗应施检疫面积115.724公顷,实施检疫面积115.724公顷,县种苗产地检疫率100%。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10.8亩,森林受害面积10.8亩,过火面积控制在0.0073‰、受害面积控制在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