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板房发生燃烧 贵州兴仁消防紧急处置6气瓶

07.06.2016  22:01

图为救援现场

 

 

图为救援现场

 

 

图为救援现场

 

 

图为救援现场

6月5日16时51分,贵州兴仁县消防部门接到119指挥中心调度称:位于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南山1号小区11栋12楼楼顶一间彩钢板房屋发生火灾,请求消防官兵前往现场处置。接到调派后,兴仁县消防中队立即出动2车10人前往现场处置。

17时07分,消防官兵抵达现场。此时着火楼建筑楼顶冒出滚滚浓烟,火苗时不时向外窜出,在通过现场侦查与询问住户得知:该着火建筑为私人搭建的彩钢板房,平常用来堆积一些杂物,里面堆放着6个煤气罐,此时火灾已经燃烧近20分钟,如果煤气罐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巨大损失。了解此情况后中队指挥员立即下令:3名战士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组成灭火组进入火场实施灭火;另外命令3名战士对该栋楼层进行断电处理,并将住户进行安全转移;驾驶员寻找周围可用水源对主战消防车进行不间断供水;同时联系现场派出所民警对楼下围观群众进行疏散,以防高空落物导致人员伤亡。战斗任务随即展开,由于现场火势较大,楼层高,消防车水量难以满足达到火灾扑灭的要求,指挥员向119指挥中心汇报请求调派增援力量到场协助,大队指挥部随行出动。

17时33分,大队指挥部与体育路消防中队增援力量到场,为现场火灾成功扑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水枪阵地的掩护下,消防官兵成功将火场内部3大、3小共计6瓶液化气罐成功转移至安全地带。大队指挥员随即下令对火场发起总攻,在主战力量与增援力量的相互配合下,火灾于18时45分被成功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