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环境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4.07.2017  10:50
 

  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环保社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我厅组织起草了《关于实施环境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自2017年7月14日—24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一、来信请寄至: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59号省环境保护厅政策法规处收,邮编:550002。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三、热线电话及传真:0851—85575054;0851—85573414(传真)。

  附件: 关于实施环境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