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情人疏远心怀不满 男子先下毒后刺杀致其当场死亡

17.11.2014  09:59

情人疏远心怀不满男子先下毒后刺杀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 董子彪)与情人感情出现纠葛,男子竟将对方残忍杀害。11月14日,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杀人男子张大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查明,生于1979年的张大强逮捕前是个体司机,其与女子兰兰(化名)是情人关系。今年张大强发现兰兰与自己关系开始疏远,遂对其不满并产生杀人之心。今年4月10日10时许,张大强在兰州市红古区购买一盒农药,后到红古区海石湾一酒店登记了房间约兰兰见面。13时20分许,兰兰带着女儿来到酒店房间,张大强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后,二人发生争执。其间,张大强暗中在啤酒中掺入农药,欺骗兰兰饮用。之后,张大强又逼迫其喝掺有农药的矿泉水,但未将对方毒死。当日20时许,在该房间内张大强持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兰兰胸部猛刺一刀,致其当场死亡。之后,张大强将兰兰的女儿送到兰兰母亲家门口后逃离并报警。经法医鉴定,兰兰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肝脏、膈肌及心包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张大强因感情纠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大强事先准备农药,并携带单刃匕首,企图修复与死者的感情,在遭到拒绝后产生杀人恶念,采取哄骗、逼迫的手段让被害人喝下掺有农药的啤酒、矿泉水,进而持刀杀害被害人,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鉴于张大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使得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在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对张大强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