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药监成立专案组全面排查非法经营疫苗

22.03.2016  08:57

    3月21日,贵州省食药监局成立专案工作组,公安部门、省卫计委加入协调,共同对省内疫苗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可能涉及的非法疫苗经营问题。

    成立专案组:给公众一个明白交代

    根据通报,该局在参加“全国非法经营疫苗查处电视电话会议”后,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向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发出通知,迅速查清我省涉及的非法经营人员和单位疫苗流向情况,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

    3月21日,省食药监局召开全省疫苗经营企业工作会议,就我省疫苗经营企业开展疫苗经营工作自查作了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专案工作组,对省内疫苗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可能涉及的非法疫苗经营的问题。

    根据安排,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负责和公安部门等联系协调,进一步摸清非法经营的疫苗线索,追查我省涉案人员及涉案范围。同时,与省卫计委协调联系,了解省卫计委查处的相关问题。

    各级药品监督部门会同公安深入调查上线下线涉案人员

    因疫苗属于严格监管下的产品,对质量的要求高,脱离严格监管的疫苗,可能无法对防治疾病产生效用,贻误诊治时间,重则可能产生损害身体健康。

    省食药监局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密切关注有关方面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组织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

    对属于上线的,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属于下线的,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

    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交易情况的,应在3月25日前主动报告

    省食药监局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有关方面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

    此外,发现涉案产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依法查扣,对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嫌疑人员,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省(区、市)或地区组织协查,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查处。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区)市场监管局部门要把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进展情况以及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于每天下午3点前向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报告。(记者 刘丹)   

[责任编辑: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