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首次启用证人隐蔽作证技术进行庭审(图)

01.07.2015  20:09

证人通过屏蔽面部特征和改变声音等方式隐蔽出庭。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1日讯(成都中院 记者 杜玉全) 作为本案证人,我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7月1日下午1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件,证人李小明(化名)出庭作证。但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该案审理中,李小明并没有直接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在隔壁法庭,通过屏蔽面部特征和改变声音等隐蔽作证的方式,对被告人进行当庭指证。据了解,这是成都法院系统首次启用隐蔽作证技术进行庭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吴某等4人于因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为确保对案件的公正审判,法庭决定传唤关键证人李小明到庭作证,并运用现代化屏蔽技术手段对其采取保护措施。

庭前会议中,法庭、公诉机关、被告人的辩护人等首先对出庭证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传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调查阶段,随着审判长的话音落下,法庭的多媒体屏幕上立即显示出面部和声音经过技术处理的李小明。他的证词反映了胡某、吴某等4人制毒、贩毒的相关情况,并通过技术设备对被告人进行了当庭指证。

成都中院法官表示,证人出庭是检验审判公正的“试金石”。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证人出庭率普遍较低。今年以来,成都中院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进程,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启用证人隐蔽作证技术,正是希望通过对关键证人进行保护,打消证人出庭作证顾虑,以此更好地追求审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