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我省严查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

17.07.2014  17:32

   本网消息  由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督办的三起污染环境典型案件近日取得阶段性成果,3名因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这是我省政法机关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又一次“亮剑”。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贵州的青山绿水。今年4月,成立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其中,省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各市、州和县、区检察院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今年5月,我省启动“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两个月内,共立案查处了55起环境违法行为。

  江口县恒源矿产品有限公司严代礼伙同他人私自建厂,购买20吨汞触媒在无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倾到在黄泥沟进行提炼汞加工生产。经查,严代礼等人非法倾到、处置的废汞触媒原料16640公斤、废汞触媒半成品16060公斤,送检结果为:该汞触媒原料及半成品属危险废物,周边土壤固体废物浸出毒性中汞浓度均超标。

  2012年8月,麻江县宏发硅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小毛将本公司湿法炼铟车间租赁给夏生达进行生产经营。2013年8月至10月,当地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擅自生产后,三次责令停产整改,但该公司仍继续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废水中重金属含量超过标准。

  今年6月22日,江口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严代礼。7月7日,凯里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蒋小毛、夏生达。

  今年5月,省检察院了解到铜仁市万山区“土法炼汞”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后,立即要求相关检察院与当地环保部门、公安机关联合对“土法炼汞”窝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该县茶店镇舒某某等人“土法炼汞”炉灶10对、废汞触媒渣15吨、成品汞256.9公斤,均属含量超标的危险废物,已达到污染环境罪刑事立案标准。万山区检察院督促该区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区公安局。区公安局于今年6月23日立案侦查,6月28日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舒某某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