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方位打好民族地区扶贫攻坚战

14.10.2014  20:02

  近年来,我省在扶贫开发中从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等方面向民族地区倾斜,坚持把扶贫开发的重点放在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较多的少数民族地区,不断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2011年以来,全省共投入财政扶贫发展资金122.8亿元,其中投入少数民族地区财政扶贫资金70.39亿元,占全省扶贫资金总投入的59.4%;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2221个,占全省已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4000个的55.5%。当前,我省扶贫开发正不断推进精准扶贫、提高素质“拔穷根”、特色产业“换穷业”、扶贫移民“挪穷窝”等措施,全方位打好民族地区扶贫攻坚战。

  注重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和实施片区规划、县级实施规划的高度融合,通过建立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帮扶机制、精准管理和进退机制,重点抓好贫困人口准确识别、建档立卡、“六个到村到户”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提高素质“拔穷根”。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广贫困群众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初中、高中毕业后未升学、未就业的新生劳动力的“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黔深雨露直通车”异地培训试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和“雨露计划·助学工程”,扩大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直补范围。

  特色产业“换穷业”。优先在民族地区开展乡村旅游扶贫试点,突出红色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三大主题,在镇宁、黎平等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扶贫;围绕温泉、避暑山庄、农业观光、休闲娱乐、特色餐饮、农家旅馆等乡村旅游产品,推进黄果树度假区、肇兴侗寨、黔北红色旅游与生态度假区等民族地区的深度开发,贫困群众的收入不断增加。

  扶贫移民“挪穷窝”。今年,我省高度重视扶贫生态移民,出台了《贵州省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规划用9年的时间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及生存条件极差地区的200万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城集镇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的服务区安置,从根本上改善移民生活条件。

  我省还开展了“四帮四促”活动,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行由扶贫系统干部联系贫困县+定点联系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企业的“1+4”包保责任制,实现民族地区帮扶的全覆盖。

  2011年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90.9万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1年的4109增加到2013年的5564元,年均增幅达到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