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规院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06.01.2016  10:42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15]70号)和驻厅纪检组《关于加强省林业厅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防止“四风”反弹工作的通知》(驻黔林纪监字[2015]31号)、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过》(黔林产通[2015]570号)文件要求,省林规院于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就元旦、春节有关工作进行安排落实:

一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知要求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二是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单位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抓紧抓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整合工会、人事、老干力量摸清困难职工数量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组织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中。四是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紧急通知》要求各科室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安排布置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到实处。院纪委、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