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扎实抓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04.04.2019  14:51

  4月2日,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抓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汲取凉山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抓好全省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近期,国内先后发生一系列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教训十分惨痛深刻。清明节期间是群众出行的高峰期、生产的活跃期,同时处于汛期,各种致灾因子相互叠加,导致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增多,事故灾害多发易发。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层层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针对清明特点,扎实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城市消防安全工作、危化行业排查整治;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严防群体性踩踏事故;要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防汛、地质灾害、烟花爆竹与民爆、工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严防较大以上特别是重大以上风险发生;要严格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做好应急预案准备、物资和装备准备、通讯和信息保障,抓好应急演练,加强队伍建设。(记者 黄军 通讯员 张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