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以新常态新思路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镇)工作

22.09.2015  13:28
 

  近期,红花岗区为强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镇)创建工作,确保2015年全区7镇成功创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的任务及目标,同时为2016年全区7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和全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2015年9月初,区环保分局张光宇局长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以新常态、新思路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态度,带领分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该区7镇8办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开展对各镇(街)一对一的座谈,现场解决和分析创建工作的疑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此次调研座谈,一是帮助各镇(街)党政领导理清生态创建工作的思路,创建工作不是为创建而创建,而是通过创建这个载体,开展实实在在的工作,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要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委政府在做实事;二是现场提醒各镇(街)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开局之年即决战之年的创建工作部署,辖区7镇要成功创建生态示范镇,全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鉴于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各镇(街)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落实;三是对各镇(街)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21个建设指标、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39个建设指标进行讲解、培训,创建做到创建不走弯路,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责任到人,项目进行包办,工作做细、做实;四是结合各镇创建规划和地域实际情况,现场共同一道研究、讨论,打造创建工作特色、亮点;五是借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经验,再次掀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高潮的浓厚氛围,让红花岗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等“十进”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下一步,红花岗区要利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为契机和载体,不断探索环境保护创新完善机制,切实把生态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运用新机制、新办法、新措施解决碰到的问题。坚决守住生态两条底线,引导群众发展生态农业、工业的经济模式,切实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走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建设路子,实现天常蓝、树常绿、水常清、地常净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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