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持“打非”工作高压态势巩固常态化成果

28.08.2015  10:01

               

 

非法采煤采矿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其安全隐患大、风险高,具有隐蔽、易发的特点。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以下简称“打非”)。近年来,该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力度有增无减,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但由于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受利益驱动,一些地区、区域非法采煤采矿现象还时有发生,局部地区非法采煤窝点存在反弹迹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合理开发、保护、利用矿产资源的方针,以人为本,严防非法采煤采矿造成安全事故,切实巩固常态化成果,现阶段,必须继续保持“打非”工作高压态势。 一是继续加大巡排查工作力度。将工作重心下移,组织国土、安监等部门工作人员、包保责任人和村、组有关人员,对各自辖区、片区、包保范围全面深入巡查排查,巡排查工作坚持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巡排查中发现非法采煤窝点或废弃井,立即组织力量炸封关闭,不给非法采煤采矿行为任何可乘之机,尽量消除或减少辖区内因非法采煤采矿带来的安全隐患。 二是继续加强群众宣传教育。从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合理保护资源环境,强化安全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角度出发,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法制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拉警示标语、立警示牌等多种宣传方式,在一定范围或重点区域向群众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保护资源环境的有关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及私挖滥采行为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危害,将抓安全就是抓生产、促和谐,保护资源环境就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理念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通过不断宣传,让群众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努力营造资源保护型、安定和谐型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是继续加大对非法采煤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监管。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群众及社会有关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非法采煤采矿行为的监督,各乡镇须密切关注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注重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用煤来源,随时研判形势,掌握动向,灵活施策。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私挖盗采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以打开路,以司法为主严厉处理。 四是继续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将督促检查作为巩固成果、深化措施的有效手段,坚持常态化督促检查。由县国土资源局打非办派出专门督查组,深入一线,不定期对各乡镇“打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中,督查组须严格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拉关系,不搞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内容和要求开展暗查暗访,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履职不力、成效较差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