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英雄”怎么沦为腐败分子?

22.01.2015  10:17

               

 

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日前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警18年、荣立一等功,从县委“一把手”升任为副省级城市检察长。毫无疑问,这则履历的主人公堪称时代楷模、“人生赢家”;然而,人们只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因“长期与腐败作斗争”而官运亨通的张东阳恐怕做梦也不曾想到,自己会因为受贿1000余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有句话叫“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然而,这位“打黑英雄”最终却变身当初最不齿的腐败分子。那么,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按照报道,张东阳的“沦陷”,肇始于表弟史海鹰。2011年,张东阳应史海鹰的请托,请求时任沈阳市和平区区长、满融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林强在史海鹰企业动迁补偿过程中给予关照;林强将此事安排给时任满融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马英奎办理。史海鹰在陆续获得补偿之外,还通过弄虚作假获得非法收入合计1.09亿元。为表达感谢,史海鹰先后6次送给张东阳人民币570万元、美元5万元。 可以说,张东阳案是一起典型的“亲情腐败”案例。不管最初他帮史海鹰打招呼、托人情,是出于兄弟之情,还是利益作祟,在他先后六次伸出手接过史海鹰送来的贿款时,就已经把冰凉的手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 作为长期战斗在公安战线的“功臣”、历任多地的“一把手”, 张东阳不可能不清楚一旦东窗事发,将面临怎样的制裁。然而,他并没有因此管住自己的行为,而是凭借自己长期在反腐领域工作的经历,熟练运用暗号,妄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罚,结果作茧自缚,没有逃出法律的制裁。不仅费尽心机占有的财富被全数上缴,而且断送美好前程,自己也将在高墙铁壁内了却残生。 唐太宗云:“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英雄”到“罪人”,知法执法的张东阳犯法,说到底是放松了自我约束,禁不住别人温情脉脉的劝说和黄金白银的诱惑,从而在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中落马。党员干部只有认真汲取教训,不断提升党性修养,筑牢防腐拒变的底线,不碰带电的“高压线”,才能确保干净干事,廉洁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