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梳理执法不规范问题 对照整改抓落实

25.02.2015  18:06

  正义网海口2月25日电(记者  李轩甫)2月25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海南省检察院随即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   

  该院检察长贾志鸿要求,全省各级院要迅速抓好高检院电视电话精神的传达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曹建明检察长提出的六个方面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不规范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为使此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针对性强,海南省检察院迅速制定了《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与此同时,结合近年来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情况,尤其是执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情况,该省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分析,梳理出全省检察机关存在的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突出问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予以着重解决。 

  如超出案件范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及时将生效案件涉案款项上缴国库,不将生效裁判未认定的涉案款物、超出案件范围的案件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合法财产及时退还,不及时解除查封、冻结等措施,未及时处理不规范扣押涉案财物的历史遗留问题;办案工作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点等场所安全隐患未能得到有效消除;不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随意使用检察建议书和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省院要求全省各级院对照检查,及时整改,并狠抓落实。   

  据了解,进入2月份以来,海南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中。 

  昌江县检察院确定每周二晚为“集中学习日”,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和检察纪律规定等内容。要求反贪部门进行“办案回头看”,在去年开展“清理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专项整治活动已清理历史遗留涉案款106万余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理;公诉部门也针对生效裁判清查是否有未及时处理的涉案款物进行清查。同时,该院制定出台《办案安全责任工作职责规定》、《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等一批规章制度。 

  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及时组织干警深入有关部门及时征求意见,召开检风监督员座谈会,通报2014年度检察工作情况,征询在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查找薄弱环节。   

  文昌市检察院提出从多个方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各部门开展先期自查,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万宁市检察院从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并与正在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协调,整防并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洋浦经济开发区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的沟通协调,促进执法标准的统一;涉案款物、文书由案管集中保管、开具,涉案赃物、证物等采取编码登记、交接签字程序,并在物品保存室配备视频监控。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把纪监人员对侦查活动的检查常态化,对赃证物品扣押处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案件办案流程的规范有序等方面进行定期抽查,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