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创新“扫黄打非”案件查办工作长效机制

31.12.2014  19:08

贵州省“扫黄打非”工作严格遵照中央统一部署,通过从市场监管中发现问题和社会各界举报中掌握掌握线索,在查源头、端窝点的过程中查办大案要案,努力探索贵州“扫黄打非”案件查办工作长效机制。尤其在2014年所开展的“扫黄打非•净网(清源、秋风、固边)2014”专项行动中共查办、审结各类“扫黄打非”案件27起,刑事处罚人数35人(含治安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249起,取得了显著工作实效。

一是转变思路,在市场中寻找案件突破口。“扫黄打非”工作的好坏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当地出版物市场,可以说,出版物市场是反映“扫黄打非”工作成效与问题的“晴雨表”,直接体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只有用好市场这块“晴雨表”,才能找到工作的突破口。

二是讲究方法,在暗访中找准执法打击点。暗访是“扫黄打非”工作的最有效方法,平时的检查不一定能查出问题,但通过暗访却能发现很多问题。2014年,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基本上做到对各地的出版物市场了如指掌,并对3个市(州)下发了整改通知,座谈或个别约谈了10多家责任单位和经营单位,真正做到了让各责任单位和经营单位心服口服,实现“扫黄打非”执法工作精确打击。

三是侧重协调,在督办中整合执法凝聚力。综合协调是“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职能。搞好协调工作,认真汇聚各方“扫黄打非”工作合力,并强调“扫黄打非”严格的工作纪律,是做好“扫黄打非”工作的基本条件。各级“扫黄打非”办公室还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联合查办“扫黄打非”案件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还将查办“扫黄打非”案件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四是查办大案,在严打中体现威慑力。查办大案要案是“扫黄打非”工作的最主要抓手,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十分重视,案件办理的进度与质量很直观地体现着“扫黄打非”工作的力度与威慑力量。2014年6月3日,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法院对“12•11”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予以宣判,被告人黄某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五是完善措施,在总结中完善新机制。“扫黄打非”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通过依法查办大要案件,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认真总结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及时完善各项举措,进一步提高了“扫黄打非”工作的针对性与高效性。进一步完善了各成员单位联动、举报信息首问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监管、大案要案应急查处、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并大力推动省、市、县、乡、村“扫黄打非”五级网络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扫黄打非”工作格局。同时,切实搞好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的有机结合,杜绝案件查办中“以罚代刑”和“避重就轻”,坚决依法惩处出版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