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多举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率先实现小康

02.06.2015  20:42

  2015年是黔东南州人口较少民族(仫佬族)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作为扶持仫佬族发展的主要部门,黔东南州民宗委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多举措帮助仫佬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小康。

   大力申报扶持项目,积极整合各类扶持资金。 2011年以来,黔东南州到位中央和省扶持仫佬族发展专项资金9976万元,其中民宗委系统项目160个4176万元,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36684万元。开展专项扶持4年来,仫佬族聚居区基本消除了绝对贫困现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达到所在县市平均或以上水平,仫佬族项目村平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州平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以上,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仫佬族项目村“五通十有”目标得到强力推进。

   开展中期评估监测,制定率先小康推进方案。 按照《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和“三个优先”的要求,紧紧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了《黔东南州仫佬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工作推进方案》、《黔东南州仫佬族聚居行政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2014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了29个村率先小康创建活动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对凯里、麻江两市县的聚居村2015年实现小康,黄平县的聚居村2017年实现小康进行了规划。

   着力实施五大工程,全力推进率先小康进程。 按照《黔东南州仫佬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的创建活动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突出重点,通过着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保障能力;着力群众增收致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民生保障水平,助推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民族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着力人力资源开发工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推动仫佬族率先小康建设。

   突出扶持重点,通过打造示范推进全面小康。一是 根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特点,积极引导项目村将项目资金用于群众贷款利息的补贴或群众购买苗木和种畜资金不足的补助,农户获得预期收益后,“借种还种”“借畜还畜”扶持下一轮农户。如凯里市大风洞乡石板村、麻江县龙山乡复兴村,均开展了此种模式的探索。 二是 通过民事村办工作试点,推进仫佬族项目村民主自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按照“三个下移”原则(干部下移、职权下移、服务下移),整合人力资源实行村级坐班制,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逐步推动仫佬族项目村的自我治理、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 深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登记,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进行管理或转交合作社持有管护,并明确资产产生效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当地群众公共福利支出。如在麻江县龙山乡复兴村,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修建了农家超市,明确了资产归村集体,村集体将农家超市发包给个人经营,既明确了产权,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方便了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