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20.03.2015  17:18

省扶贫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015年3月19日上午,省扶贫办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委历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省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十二届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全面小康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强教育、警示、惩戒“三道防线”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八个决不允许”、“十严禁”和作风建设“十不准”,注重持续、巩固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韦苇同志作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传达了省纪委《关于人口计生工作检查考核中收送“红包”、土特产有关问题的通报》(黔纪通〔2015〕1号),《关于印发赵克志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黔纪办发〔2015〕2号)。党组书记、主任叶韬同志就下一步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了六项要求,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心中有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心中有民,认真履职尽责、做到心中有责,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心中有戒,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中心)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通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省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