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贫办召开全省建档立卡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

17.02.2016  16:16

贵州省扶贫办召开全省建档立卡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

资金30%用于扶贫产业 

30%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     

10%用于小额扶贫“特惠贷”贴息; 

10%用于扶贫培训

20%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本报讯(见习记者  吴兵) 2月16日,贵州省扶贫办在贵阳召开全省建档立卡和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就建档立卡、贫困退出、项目管理、扶贫云运行等业务内容集中开展培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比例为2251,贫困标准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依据,按照物价上涨6%计算,2015年为2968元,扶贫云将建五个平台,要求全省扶贫系统巩固推进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并于2月底前全部完成《贫困户登记卡》打印并发放至贫困户手中。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坦主持培训会。省扶贫办总经济师杨宏就贫困人口退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内容进行培训;总农艺师周兴就扶贫云运行进行培训;规划统计处副处长左昕就贫困退出操作、《贫困户登记卡》打印等内容进行培训:规划统计处处长顾唯学、?省扶贫办技术人员王玉波分别就项目资金管理平台这一内容进行培训.
      2014年以来,贵州全面启动“谁是贫困人口”“哪些是贫困村”等精确识别的建档立卡扶贫工作“一号工程”。制定出台《贵州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建档立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此次培训旨在有效解决当前全省建档立卡和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各地业务水平,确保“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首战告捷。
      培训会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分配比例为2251,即贫困县因素20%,县级以乡(镇)为单位,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安排落实到乡(镇)和村;贫困村因素占20%,县级按因素法计算到村,在本村范围内使用;贫困人口因素占50%,县级围绕贫困人口,量化到村,与“贫困村”因素资金一并统筹使用;绩效考核因素占10%,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
      其中,资金30%用于扶贫产业(其中1/3以上重点用于探索“三变”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扶贫企业);30%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10%用于小额扶贫“特惠贷”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其中扶贫干部培训资金不能超过培训类资金总量的10%);20%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关于贫困人口退出方面,贫困标准以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依据,2014年贫困标准(即退出标准)为2800元,按照物价上涨6%计算,2015年为2968元。凡靠低保政策补助达到退出标准的,均不能视为脱贫。贫困人口退出由村支两委提出并组织民主评议,经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完成“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贫困人口退出结果通过“扶贫云”报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会议要求全省扶贫系统于3月15日前,对2014年统计部门认定的123万脱贫人口和2015年待认定的130万脱贫人口进行再次核对。对不该退但已退出和返贫的,要按程序纳入;对已脱贫但未退出的,要全部按程序退出。对不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要全部清除。
      2014、2015年贫困人口退出工作完成后,每半年开放一次系统,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其余功能全年开放。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年2月1日起15个工作日、每年8月1日起15个工作日。
      扶贫云是贵州借力大数据创新工作方式的一项新举措,采用大数据技术,在现有建档立卡、项目资金、遍访等内部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民政、卫计、公安、人社、房管等各行业数据、网络视频数据及互联网数据,全面、动态地掌控扶贫项目实施与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保障扶贫项目精准到位、合理开发,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最大程度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贫困发生率和四看法的衡量指标,可以直观地反映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情况、脱贫路径以及脱贫情况。展示省、市州、县、镇、村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情况,通过致贫原因分析,协助制定精准的扶贫措施。扩大信息采集的渠道,提高数据加工能力和效率,深度挖掘数据的价值,为扶贫工作提供真实可靠、及时全面的决策数据,为最终实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保驾护航。
      贵州将建指挥调度、责任监控、任务监控、项目资金监控、脱贫管理等五个平台,全面展示贵州脱贫攻坚动态。
      培训为期一天,来自贵州88个县(市)、(区)扶贫办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