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纪检组长韦苇到黔东南州检查“四到县”工作落实情况

24.03.2015  12:34

本报讯    3月11日—13日,省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检查组组长韦苇率队到黔东南州对2013—2015年度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召开全州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重点抽查情况通报会暨扶贫开发“四到县”工作座谈会。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潘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分管副县市长、扶贫办主任、黔东南州扶贫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黔东南州扶贫办主任杨黎主持。

3月11日—12日,韦苇一行深入台江县、剑河县实地检查2013—2015年度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和“四到县”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月13日上午,在剑河召开汇报会,会上各县市分管领导汇报了各县市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四到县”工作推进情况。听取汇报后韦苇对黔东南州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充分肯定,通报了检查情况,并就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和“四到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会上,潘亮指出,黔东南州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扶贫的任务非常艰巨,“四权”下放到县后工作更具体、更精准,也是省州对县乡村的高度信任,同时也是在压担子,权责相当,工作任务很重,要严格的依法办事,严格的按规矩办事,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县级管理10步流程和项目申报、审批7步流程要求,描准贫困人口,做到精准发力。

潘亮强调,一要吃透政策,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二要严格扶贫项目立项、实施方案审批、实施方案备案、项目资金报账程序,切实规范好相关的工作;三是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措施落实、业务培训等举措,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四是认真落实好精准扶贫,使扶贫资金发挥效益,使贫困农户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动真心、动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