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力争创造更多扶贫体制机制改革“贵州经验”

02.09.2014  12:48

8月26日,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赵克志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真枪真刀推进改革”的要求,“着力推进具有贵州特色的改革。全面推行精准扶贫,突出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化扶贫,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创造更多扶贫体制机制改革贵州经验”。8月27日,省委副书记、省扶贫开发改革专项小组组长李军主持召开省扶贫开发改革专项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总结扶贫开发改革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落实创造扶贫体制机制改革“贵州经验”和深化下一阶段扶贫开发重点改革工作。副省长、省扶贫开发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刘远坤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等省扶贫开发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扶贫办主任叶韬作工作汇报。

叶韬主任汇报,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务院扶贫办的指导下,根据中办发25号文件和黔党办发23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省扶贫开发改革专项小组的部署,全省主要抓了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和干部驻村等重点工作,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走在全国前列。刘永富主任多次深入贵州调研指导并充分肯定我省扶贫开发改革经验做法,国务院扶贫办还在我省召开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极大地鼓舞和提振了我们决战贫困的信心和决心。       

叶韬主任汇报,随着改革深入,各地在推进中工作也出现了诸如思路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后,部分地方“接不住”,存在着项目不敢审批、资金不敢使用等现象,导致扶贫资金大量滞留或闲置,以及不按中央和省有关扶贫资金规定乱挪乱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有的市(州)对扶贫项目“一放了之”或“明放暗不放”,不同程度放松或推卸监管责任;扶贫项目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够紧密等等,必须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叶韬主任建议,根据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刘永富主任在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上的部署,下步将深入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和监管改革,贫困县考核、约束和退出机制建设,山地特色农业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机制建设,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生态移民“三个品牌”机制建设,扶贫攻坚重大事项推进行动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减贫170万人的目标任务,为顺利完成全国减贫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李军副书记和刘远坤副省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对扶贫开发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全省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以深入贯彻中办发25号文件和黔党办发23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全面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部署,遵照赵克志书记关于“真枪真刀推进改革”、“着力推进具有贵州特色的改革,创造更多扶贫体制机制改革贵州经验”的指示,继续解放思想,针对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大胆创新,不断开创扶贫开发改革新局面,继续在全国走前列、做表率。

李军副书记和刘远坤副省长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领会汪洋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髓,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群策群力,锐意进取。会议明确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工作。要用好考核指挥棒,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县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干部把工作精力主要放在扶贫开发上。在现有20个试点县基础上,将取消GDP考核的紫云、关岭、赫章、江口、剑河、雷山、三都、荔波、册亨、望谟10个县纳入试点范围,取得经验后渐次推开。要突出抓好山地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各部门工作重心要进一步下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扑下身子抓改革。要稳妥建立贫困县约束和退出机制。二是开展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试点。抓好扶贫资源集成,由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牵头开展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试点。适时举办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试点培训班,编制相关培训教训,对50个重点县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其符合政策的整合能力。省财政厅要适应乡级报帐制管理要求,加快乡镇财政分局“两基”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乡级报帐制管理流程,简化报帐程序,实行模块化管理。省扶贫、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三是积极开展“地票”试点。根据汪洋副总理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有关通过开展“地票”试点,促进扶贫移民搬迁的重要指示,借鉴重庆、成都“地票”试点的成功经验,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扶贫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共同做好我省“地票”试点”工作,力争创造出“贵州经验”。四是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统筹协调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工作,切实向贫困地区实行倾斜扶持。五是深入推进“三个品牌”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创建雨露计划、小额信贷和易地扶贫搬迁“三个品牌”部署。省扶贫办要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回头看”,开展抽查核实,严禁基层在建档立卡工作中优亲厚友,切实做到精准识别。在扶贫项目实施中,要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确保扶贫对象真正受益。省委政策研究室和省扶贫办要根据国家政策,认真“对表”,及时总结提炼和上报我省扶贫开发改革工作中的好作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