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大扶贫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10.07.2017  12:41

  7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安排部署两个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是我省去年在省级层面率先制定出台的大扶贫、大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为深入推进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贵州三大战略行动,省人大常委会根据2017年工作要点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特将两个条例列入今年监督工作重要任务。

  按照两个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省政府及相关厅局、贵安新区已进行了自查,九个市州人大常委会也先期进行了执法检查。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安排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对《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将重点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扶贫开发法定职责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扶贫开发考核机制的情况等,对《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将重点检查大数据相关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地方行业大数据发展应用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大数据发展应用情况、大数据共享开放情况、大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并征求大家对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将从7月上旬持续至7月底。为进一步统筹资源、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两个条例的执法检查将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