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扶贫领域弄虚作假等要追究上级责任

05.10.2016  19:42

日前,贵州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民生监督工作抓得更细、更深、更实。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单位,要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常态化问责促进担当尽责。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违纪行为,必须毫不留情重拳出击,集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显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要按照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明确的范围,重点对各地区、各系统十八大以来涉及脱贫攻坚十项行动的项目、资金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和存在问题的集中整治,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查处整治到位。省直部门要在对本部门审批的项目、下拨的资金全面清理、统一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抽查核实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流向;市直部门、县直部门参照开展抽查核实,抽查比例分别不能低于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