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

02.06.2014  19:38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以发改地区【2013】814号文正式印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首个以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区域规划。《规划》的出台对于推进苏南转型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苏南地处长江三角洲核心区,经济实力雄厚,社会事业发达,城乡发展协调,人居环境良好,开放优势明显,是我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肩负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任,在全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规划范围包括江苏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和镇江五市,规划面积2.8万平方公里。

规划》要求,苏南现代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牢牢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着力推进经济现代化、城乡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建成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开放合作引领区、富裕文明宜居区,推动苏南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规划》明确,到2020年,苏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区域现代化,成为全国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苏南全面实现区域现代化,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达到主要发达国家水平,成为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地区。

围绕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经济现代化建设、城乡现代化建设、社会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五个方面的发展方向和具体任务。并从基础设施保障、改革开放支撑和规划实施三个方面,提出了推动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主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