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20.01.2017  11:32

经研究,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批复要求,《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省城市工作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质量,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将凯里—麻江全面建成生态文明、经济低碳、城市智慧、生活幸福、独具苗侗文化特色的城市。

关于凯里—麻江城镇体系规划

批复原则同意凯里—麻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城镇空间结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并要求:

(一)实施该规划时,要进一步强化凯里—麻江中心城区作为州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推进“凯里—麻江”同城化步伐,加快发展旁海、谷硐、舟溪等重点镇,加强中心城市、小城镇和产业园区间的有机联系与空间整合,促进产、城、游城市功能有机融合。

(二)要按照凯里—麻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凯里—麻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及供水、供电、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城镇体系。

(三)凯里—麻江城镇化水平:2020年城镇化率为70%,城镇人口78.5万人;2030年城镇化率为80%,城镇人口128万人。

关于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

关于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规划年限、城市性质、规模、布局、发展方向和各项专业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一)城市规划区。根据批复,凯里—麻江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凯里市的城西街道、大十字街道、西门街道、洗马河街道、湾溪街道、开怀街道、鸭塘街道和舟溪镇、三棵树镇、炉山镇、万潮镇、龙场镇、下司镇、碧波镇等7个镇;麻江县的杏山镇、宣威镇、龙山镇等3个镇,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1717.58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近期:2016至2020年。

远期:2021至2030年。

(三)城市性质和发展规模。

1.城市性质:以原生态民族文化为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黔东南中心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

2.发展规模:

(1)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常住人口规模:2020年为75.5万人,2030年为120万人。

(2)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为75.44平方公里,2030年为120平方公里。

(四)用地总体布局。

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带两轴四片多中心”的空间结构。其中,“一带”指沿清水江、巴拉河打造旅游休闲带,串联中心城区主要的旅游节点和旅游服务区;“两轴”指培育东西向城镇功能拓展轴和南北向产业功能拓展轴;“四片”指凯里城区片区、凯麻新区片区、麻江县城片区、炉碧产业片区;“多中心”指凯里老城、苗山侗水—鸭塘、开怀新城、高铁组团、滨江新城、麻江县城、下司古镇等多个服务中心。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020年规划人均建设用地99.92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32.5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9.27平方米;2030年规划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28.94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8.14平方米。

规划实施

批复原则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实施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当地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规划。

一是要在凯里—麻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抓好各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引导城镇合理布局,优化城镇结构,增强城镇功能。

二是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同时,要认真推行规划公开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

三是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改变和调整。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对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是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情况和处理结果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每年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同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