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总队公布第32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23.05.2016  20:09

    新华网贵阳5月23日电(通讯员 李建平)近日,贵州省消防总队公布全省第32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为6个月,名单涉及21家单位,8名个人。

    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21家单位分别为:镇宁县华瑞燃气有限公司、关岭县小敏网吧 、威宁县喜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深港中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六盘水宏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亿家康紫陌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德远美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锦屏县中医医院、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黔南州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遵义易栢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区皇家壹号会所有限公司、贵州花果园太升茶叶专营市场有限公司、贵州凯歌归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云岩佳源老北京老铺饮食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佰信超市、贵阳乌当宝龙网吧、清镇市正泰大酒店、贵州中建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为明国际学校。

    8名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个人分别是:朱光健(安顺市西秀区馨怡商务酒店)、陈可有(万客隆百货)、向代军(玉屏县惠购超市)、吴庆祥(余庆县黔香养身馆)、杨勇(贵阳市南明区菩吧娱乐会所)、王记(贵阳市南明区好声音歌厅)、杨子英(贵阳乌当区苗乡酒楼)、陈作军(贵阳乌当湘缘商务宾馆)。

    据了解,这些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堵塞疏散通道;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更换;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存在火灾隐患接到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未进行整改;未向公众提示消防安全事项等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