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贵珠宝抢劫案:4人涉嫌抢劫2人涉嫌收赃被批捕

13.06.2014  17:32

  事发珠宝店

 

  上千市民围观

  其中一名嫌疑人接受审讯

    今年5月11日晚,四名蒙面男子手持砍刀、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冲进鹿冲关路的福贵珠宝店。他们用砍刀砸烂柜台玻璃抢劫了黄金首饰,在逃跑时还砍伤一名女店主,然后驾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逃离。

    案件发生后,云岩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于5月12日、13日,将涉嫌抢劫、涉嫌帮助销赃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昨日,云岩区检察院批准对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逮捕。

   ■ 案件回放:四人持械抢劫伤人,指认现场数千人围观

  5月11日19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赵某骄、简某良、王某荣、简某兴携带仿真枪、砍刀等作案工具,统一佩戴口罩、帽子和手套,驾驶一辆租赁的面包车到福贵珠宝店附近停下观察。20时30分许,四人冲进福贵珠宝店,持刀、枪控制住被害人杨某某、李某某、黄某某,将店内存放黄金首饰的玻璃柜台砸碎,抢走黄金首饰数百克。由于杨某某按响了腰间的报警器开关,店里响起了刺耳的报警声,加上黄某某不顾危险将玻璃门关上并在外面拉着不放,赵某骄等人害怕被发现跑不掉,仓皇逃离现场,逃离现场时因遭遇黄某某阻拦,持刀将黄某某右手臂砍伤。

  5月12日中午,赵某骄通过郭某锋介绍,将抢劫所得的黄金首饰以85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

  劫案经媒体报道后,在贵阳市民中引起了巨大反响。5月13日下午6时30分,云岩警方押解四名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时,由于现场有数千群众围观,且场面混乱,为避免发生踩踏事件,云岩警方被迫取消了现场指认。很多市民都想亲眼目睹一下这几个歹徒的真实面目。

  犯罪嫌疑人赵某骄,男,24岁,开阳县禾丰乡人,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乌当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出狱后又因为多次租车抢劫,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简某良,男,25岁,望谟县新屯镇人,2006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兴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6月5日刑满释放;犯罪嫌疑人简某兴(外号小房),男,20岁,望谟县新屯镇人;犯罪嫌疑人王某荣(绰号小猴子),男、20岁,望谟县大观乡人。

   ■ 逛街路过珠宝店,他提出抢劫

  根据几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我们可以还原这起珠宝店劫案的始末。

  “是我最先提出抢劫珠宝店的!”其实,这起劫案是由赵某骄的一个突发念头引发的。2014年4月中旬的一天,赵某骄和简某亮吃完饭后逛街路过鹿冲关路的福贵珠宝店时,赵某骄提出抢劫珠宝店的主意,由于人手不够,两人商量由简某良回望谟老家找人,赵某骄负责找刀具和租车。5月3日,简某良回到望谟县,找到王某荣和简某兴,向他俩提出一起到贵阳抢劫一家珠宝店,抢得的钱大家平分,两人一口答应。随后简某良先回到贵阳。

  5月7日,赵某骄在路过东山时看见地摊上在卖仿真枪,于是就花30元钱买了一把。

  5月9日凌晨3点,简某良给王某荣和简某兴的银行卡上打了300块钱路费,下午18点王某荣和简某兴坐车到金阳客车站,简某良把两人带到小关附近一个宾馆里安顿下来。第二天中午13点左右,简某良和赵某骄到宾馆里与王某荣和简某兴见面,又拿300元钱给王某荣和简某兴,让他俩去超市买了口罩和手套,做好了抢劫前的准备工作。并叮嘱他俩:“听通知,喊你们动手你们就动,不要离开住的地方。

  5月10日傍晚,赵某骄租赁了两辆车,一辆银色面包车,一辆桑塔纳轿车,把其余几个人接到车上,将两台车开到西二环一餐馆的路边停下后,几人把口罩、帽子、手套戴上,拿着砍刀、仿真枪等作案工具就开车前往珠宝店,到珠宝店门口时,已经是晚上21点左右,他们观察了一会,发现交通很堵,不利于逃跑,于是他们又一起开车离开,商量第二天晚上再动手。

   ■ 男店主按响警报器女店主关门呼救,让劫匪惊慌失措

  5月11日晚上19点,一直在宾馆里的王某荣和简某兴接到简某良的电话,到宾馆楼下集合,简某兴就把仿真枪别在裤子上出门了,到宾馆门口,看见前一天的轿车和面包车都停在那里,简某良和赵某骄也站在车边,赵某骄驾驶面包车在前面带路,简某良开轿车带着王某荣和简某兴在后面跟着,开了20多分钟,车子开到西二环一家餐馆附近停下来,简某良叫王某荣和简某兴改乘面包车,这时,赵某骄下车先把面包车后面的牌照拆了,又用泥巴把面包车的前牌遮住,然后4人就开面包车前往珠宝店。

  在途中,赵某骄叫大家把手套和口罩都戴好,分别拿好砍刀和仿真枪,并对每个人进行了分工:赵某骄和简某良负责用枪和刀威胁控制店员,王某荣、简某兴负责砸玻璃抢黄金首饰。

  到达珠宝店附近时,他们发现里面的顾客较多就没有动手,又等了大约40分钟,等里面的顾客走得差不多了,赵某骄发出了行动的指令“动手!

  在抢劫过程中,出现了两个让4名犯罪嫌疑人意想不到的情况,一个是男店主及时按响了报警器,报警器发出的声响让他们非常害怕和恐慌;另一个情况是一名女店主勇敢地把玻璃门关上并从外面拉住玻璃门,同时大声呼救,引起了路人的警觉。

  抢劫得手后,赵某骄等4名劫匪驾驶面包车疯狂逃离现场往蛮坡方向行驶,先冲过一个十字路口红灯,到蛮坡检测站上一个匝道后往西二环行驶,回到西二环那家餐馆附近,4人下了面包车,全部上了轿车,先将王某荣、简某兴送回到小关附近那家宾馆休息,并每人发了200元钱路费,让他俩第二天到金阳客车站坐车先回望谟县,等抢劫来的黄金首饰变现后再平均分配。然后赵某骄驾车和简某良两人一路狂奔到清镇,找到了一个叫郭某锋的男子,让郭某锋赶紧把这些黄金首饰卖掉。

   ■ 412克金饰卖了90000元

    据了解,郭某锋、赵某骄、简某良三人是2011年在羊艾监狱服刑时认识的,三人是室友。而早在作案前几天,赵某骄就已经开始主动联系郭某锋,让他找人收购赃物。

    5月8日、9日、10日、11日,郭某锋每天都接到赵某骄的电话,催他赶快找到买家,5月11日上午,郭某锋说买家已经找到,但是要先验货。

    抢劫得手的当天晚上,赵某骄、简某良就把抢劫到的赃物直接送到清镇给郭某锋看,郭某锋收下了其中两条抢来的黄金首饰,说给人先验货后第二天再正式答复。并支付1000元钱押金给赵某骄。

    5月12日上午9点,郭某锋打来电话,叫赵某骄把抢劫来的所有“东西”都拿到清镇去。中午11点左右,赵某骄开车找到郭某锋,两人花90元买了一把小电子秤,然后开车到红枫湖花鱼洞大桥,一起爬上半山一个山洞,赵某骄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白色纱线手套,把里面的黄金首饰倒了出来,赵某骄一边分几次在电子秤上称首饰,一边用手机计算重量,最后总计412克。

    随后,郭某锋将这些黄金首饰送到白云公园附近,以90000元钱价格交到收赃的王某手中,并从王某手中拿到85000元钱。

    拿到郭某峰送来的85000元钱后,赵某骄、简某良和郭某锋随后就来到新添寨步行街一家男装店,准备购买衣服更换,就在他们三人在试衣服的时候,民警突然出现,将他们三人抓获。

    云岩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骄、简某良、简某兴、王某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谋后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郭某锋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销售,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赵某骄、简某良、简某兴、王某荣、郭某锋、王某批准逮捕。李谢 陆军 记者 左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