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拒不履行处罚 被列入失信名单坐飞机受限

17.03.2016  23:50

华龙网3月17日22时50分讯(记者 刘艳 实习生 陈果)今(17)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发布消息,从事非法营运被查,但驾驶员何某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缴纳罚款义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其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受限。日前何某主动到交通执法部门履行了缴纳罚款的义务。

据介绍,2013年8月30日晚10点左右,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接到重庆北站站前派出所移交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经交通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确认驾驶员何某驾驶车辆准备当晚搭乘几名乘客到江津,为从事非法营运行为,随后依法对车辆实施了扣押,并向何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同年10月18日,交通执法直属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何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队员说,处罚决定生效后,何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经催告后仍拒绝履行,交通执法直属支队依法向渝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向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但何某既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渝北区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将被执行人何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5年下半年,何某准备出行购买机票时,发现自己已因失信不能乘坐飞机。这时,她意识到后果严重,主动来到交通执法部门接受处理。

交通执法直属支队表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到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渝北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都应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如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将会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该被执行人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不能办理银行信用卡等,在就业方面也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还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