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招录222名政法干警 8月29日起可网上报名

28.08.2016  22:33

    2016年,贵州省将计划招录222名政法干警,拟面向已退役士兵招录60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32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录21人、2016届应届毕业生招录109人。招录后的政法干警将前往国内6所院校进行学习,学历分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与条件报考。据悉,此次招录的报考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1日。

    全省招录222人 应届毕业生近半

    今年,贵州省计划招录222人,其中,法院系统37人:司法系统185人。面向已退役士兵招录60人、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32人、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录21人、2016届应届毕业生招录109人。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6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140人,专科试点班56人。

    招录对象包括生源地或兵源地在贵州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本省户籍(截至2016年8月户籍在贵州)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此次,承担贵州省培养任务的院校为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6所院校。

    高中及以上学历 符合条件可报考

    据了解,此次政法干警培养的办学层次为专科、本科与研究生。其中,报考专科学历试点班的,须高中或中职(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同时,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16年8月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16年8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并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8月29日起 可网上报名

    8月29日9:00至9月1日16:00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层次试点班录取考生将在2017年2月底前入学。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所需政法专项编制均在定向单位空编内解决。

    同时,试点班学员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异地安置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需要交流的,需报经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和省级政法部门审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异地安置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交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坚决予以纠正。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

    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定向单位所在的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记者 段筠)

[责任编辑: 谢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