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考院:“高校专项计划”仅限农村学子

22.04.2016  13:29

    本报讯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昨日对“2016年高考政策之高校专项计划”详细解读,招考院同时特别提醒: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将于4月25日截止,如有意愿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切勿错过。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目前我国具备“高校专项计划”的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95所高校。

    该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民族、贫困、边远地区县(市、区、特区)(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外)的农村区域。

    我省考生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1)符合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在当地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的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区域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确认。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4月25日前,考生可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4月26日至5月15日,相关省(区、市)将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16日至5月30日,高校将完成材料审核,确定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名单并公布。高考后、成绩公布前,高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本报记者 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