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洋证件”驾车 交警罚你没商量

04.07.2014  17:14

               

  多彩贵州网讯 7月2日,黔南高速交警一中队在辖区查获了一起使用外国籍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该驾驶员将面临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严惩。

  当天下午5时许,黔南高速交警一中队民警在辖区的贵新公路龙里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查缉时,突然一辆银灰色面包车缓慢地从收费站驶出,民警示意该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却拿出了类似身份证的一张卡片,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外国文字。

  驾驶员称其叫罗某,贵定县人,两年前年随舅舅外出老挝打工,由于老挝驾驶证考起来比较容易,费用比较低,罗某便在老挝办理了机动车驾驶证。

  今年4月回国后,罗某也想办理驾驶证转移,可一直没有时间去“料理”这事。因当天有急事,就从贵定开起自家的面包车前来龙里,没想到刚下收费站就被民警拦下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而罗某未换取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安内网系统比对也没有发现罗某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换言之,罗某现在面临的就是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将是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严惩。